top of page

L (高管签证)

L类签证,即“高管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 目的为鼓励外国企业到美国做生意和投资。L类签证通常没有配额限制,对企业规模和申请人的要求较灵活。

 

L-1签证是非移民工作签证,它适用于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公司工作。在L-1签证申请过程中, 跨国公司是L-1签证的申请人,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是L-1签证的受益人。L-1 签证的受益人在提交L-1签证申请之前的三年内,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该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属于母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附属公司的关系,并且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同时,L-1签证也适用于那些正在筹划在美国设立公司或者办公室,而需要将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派到美国境内来进行长期留美筹备的跨国公司。但是请注意,对于新成立的美国公司, L-1签证的首次批准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到期前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L-1A可以达到7年;L-1B可以达到5年。

L-1签证是可以具有双重倾向的工作签证 (L-1签证持有者可以申请EB-1移民,EB-1是第一类优先级移民,不受配额和排期限制,并且批准快)。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无论美国公司是已成立公司还是待成立的新公司,与境外公司的关系都必须是下列关系中的一种:母公司(parent),分公司(branch),关联公司 (affiliate)或者子公司(subsidiary)。

L类签证类型及申请条件:

L-1A:

L-1A签证是美国非移民签证种类之一,主要发给外国跨国公司在美所设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L-1A最长持有的时间为7年。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在母公司连续工作,并且满足:

  1. 申请人有较高的身份(经理以上高层人员,而非中层管理人员,即非一线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应申请L-1B或H1B签证。)

  2. 申请人有权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员

  3. 申请人有权使用公司的资金

  4. 申请人有权签署合同

L-1B:

L-1B签证主要发给跨国公司的专业人员(如工程师、会计师、税务师、电脑工程师等),赴美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在母公司连续工作。

L-2:

L-1 签证持有者的家属(配偶和 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

​如果您或您的公司有申请L类签证的需要,欢迎致电 347-897-6199 或在线预约免费咨询我们将全程解答您的疑问并协助您顺利完成申请。

MatthewKjlg.jpg

科洛杰律师

合伙人

​律师介绍

joe2.jpg

郝麦尔律师

高级律师

​律师介绍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