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美国移民局与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联盟就区域中心状告移民局违反法律规定,取消其先前批准的区域中心办理投资移民资格一案达成和解协议。《2022年EB-5改革与诚信法案》已于今年3月正式生效。此次EB-5新法案,不再是简单的对区域中心进行授权延期,而是一套完整的改革法案。除EB-5区域中心计划延期至2027年9月30日之外,该法案也对最低投资金额、移民签证名额分配等重要条款进行了修订。
新法案提出,在法案生效之前已被批准的区域中心必须向移民局重新注册登记,获批准后方可继续运行,并取消对之前600多个区域中心的授权。该要求一出笼即遭到多方反对。5月24日,EB-5投资移民专业协会(IIUSA)同5个名列前茅的区域中心联名在加州北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移民局的要求违反了改革法案的规定。8月25日,移民局与区域中心就该案达成了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中指出,新法颁布之前已经获得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继续有效,移民局将继续审理区域中心在新法颁布之前递交的I-526和I-829申请;新法颁布之前已经获得移民局批准的区域中心,需在2022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I-956申请表,并缴纳申请费,以继续保持其被批准的区域中心资格。先前批准的区域中心无需等待I-956的批准,即可递交新项目的申请;投资者也无需等待I-956表格的批准,可立即提交移民申请。
投资人在递交I-526E移民申请时,需要提供区域中心已经递交项目I-956F的有效凭证,包括移民局回执函或者I-956F已经递交超过10天的证明。如果区域中心提交I-956F表后的10天之内没有收到移民局的正式回执函,投资者可以使用其他证据来证明,例如兑现的支票或信用卡收据等付款凭证。
和解协议对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影响
和解协议的通过使先前批准的区域中心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更快地开发投资项目,新投资人也可以更快递交移民申请。新法案为特定类型的EB-5投资项目留出了共计32%的年度签证配额,其中:
20%的签证名额预留给乡村地区(Rural Area)项目;
10%的签证名额预留给高失业率地区(High Unemployment Area)项目;
2%的签证名额预留给基建项目(Infrastructure Projects)。
如果当年预留的签证名额没有完全使用,未使用的名额可继续保留至下一财年,在同样类别的EB-5项目中使用;若第二年的签证预留名额依旧没有使用完毕,未使用的名额将释放给所有EB-5申请人使用。对于乡村地区项目的投资移民申请,新法案指示移民局应对其进行优先处理。同时,从最新发布的2023财年首次移民排期来看,无论是表A和表B,EB-5乡村地区、高失业率地区及基建项目对中国大陆申请人均表现为无排期。而其它类型的EB-5项目对中国大陆申请人的排期依然较为漫长。
此外,按照EB-5新法案规定,美国境内的EB-5申请人在项目无排期的前提下,可以同时递交I-526移民申请和I-485身份调整申请;若EB-5申请人的I-526申请仍在审批当中,但其符合上述条件,其同样可在I-526申请获批前递交I-485申请。I-485申请允许申请人在等待审批结果期间申请工卡和返美证,这意味着美国留学生在毕业后,或B类旅游探亲签证持有人在停留期到期后,作为无排期EB-5项目的申请人,仍然可以合法在美国居留、学习和工作直至I-485审批完成。
综合前述情况,中国大陆的新投资人可以优先考虑乡村地区项目,可能会在排期上有一定优势,不过同时要关注乡村地区项目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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