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所谓高管签证相信对于大家来说并不算陌生,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申请人对其“望而却步”。申请人往往不清楚如何正确解释跨国高管来美经营管理美国子公司的必要性,或是对“跨国公司”及公司从属关系的定义不明确。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我所的一则L-1A成功案例,希望帮助更深入了解L-1A类型签证申请。
L-1A客户背景介绍
客户Y是一位青年创业者,在国内一家金属实业公司担任管理职位。他联系到我所,表示想通过来美创业的形式获得合法身份,同时给自己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当时,客户Y希望在美国以较少的投资开设一家旅游公司,并且对于自己在美创业的形式及预算都已经有了较完整的规划。
如何利用申请人背景为其取得批准
我所律师针对客户Y的背景和需求进行了全面分析。因为其在国内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位符合L-1A签证申请的前提条件之一;且L-1签证持有人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和上学,所以我们向客户Y建议L-1A是最符合其需求的签证类型。
在与客户Y沟通过程中,其对此建议向我们表达了疑虑:中国公司和美国子公司在行业领域上的极大差异,那么公司的从属关系该如何证明?对于这一点,我所律师指出,存在从属关系的公司并非依照行业领域进行划分,申请人可通过提交相应文件对公司关系进行解释说明。
同时,我所律师向客户Y解读了申请难点,以帮助客户了解我们的申请策略。律师指出,旅游产业本身具有其特殊性。相比于传统实业,旅游产业并不依赖于技术或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流程,更多在于资源整合;加之客户Y在中国从事的是金属行业企业管理,并无管理旅游产业的任何经验。因此,客户Y为何要在美开设旅游公司,并有资质管理该公司极可能成为移民局主要的质疑点。
为此,我所律师在仔细梳理了客户Y的背景信息,并和客户多次细致沟通之后,了解到其赴美创业计划极具创意性。我所律师团队认为该计划会成为其申请的闪光点,决定从优秀创业者的角度出发,论述该客户的管理才能。于是律师们协助客户Y一步步地将该计划从理念整理为可操作的、符合移民局要求的商业计划书。最终该客户顺利获得了L-1A高管签证,且目前已成功办理延期。
L-1签证介绍
L1签证适合于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L-1签证不存在名额限制,且申请人可以具有双重倾向,L-1签证持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后续进行EB-1移民申请(点此阅读了解EB-1简介及成功案例)。同时,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并可在美国工作和学习,且享受等同于绿卡持有者的教育福利。
可见,L-1签证对于诸多渴望赴美发展的跨国公司管理人及专业人员都算得上是最优选择。至于L-1签证的申请流程,涉及到的文件较多,本文就不再一一赘述。如果您正准备赴美工作,且您个人或公司满足L-1的基本要求,欢迎您点击此处与我所专业律师预约咨询。我们将根据您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为您定制专属申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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