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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829审理期间项目“黄”了,EB-5投资人该怎样补救?

  • JLG伯盛仲合
  • 5月1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2010年至2015年,是EB-5投资移民申请的爆发期。2015年5月,EB-5首次出现了排期。而近5到10年间,是EB-5申请问题的集中爆发期。从最初的I-526申请拖延太久、补件流程复杂,到近3至5年出现的,I-829永久绿卡申请无法获批。


这两年来,我们也陆续接到了很多客户的咨询,称自己的I-829申请还在审理,但已经知道项目“黄”了,申请获批是否已经没有希望。我们认为,项目出问题并不代表申请一定被拒,但确实要提前准备好材料和应对策略。


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就为各位EB-5投资人详细分析移民局对I-829申请的审核重点,以及在项目“黄”了的情况下,申请人还有哪些补救的机会。


I-829申请的审理重点


移民局在审理I-829申请时,主要会考量投资人的资金是否已经投入到项目当中,项目是否按照原计划真实运作,以及是否创造了至少10个全职就业机会。


即使投资人知晓自己的项目出现了问题,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问题。例如,项目失败是在递交I-829之前还是之后,有无证据显示投资资金被挪用,在投资的时间点是否已经创造了实际就业等。


项目出问题,并不代表I-829申请一定会被拒绝,但会增加投资人收到补件通知(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ID)的概率。投资人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投资人的应对方式


面对项目失败,EB-5投资人首先要做的是获取包含投资记录、项目审批函、就业记录、年度报表、I-924等在内的整套文件材料。不少投资人通过移民中介提交EB-5申请,其手中可能并不具备完整的材料。因此,尽快联系项目方或同项目的群友,获取项目相关的证据资料,是应对RFE或NOID的关键。如果没有自己已经向移民局递交过的材料,可以与移民律师联系向移民局进行调档。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项目出问题或收到移民局拒绝通知后,我们建议投资人优先考虑具有移民诉讼经验的律师团队。很多投资人的第一反应是继续找当初为自己递交I-526或I-829的律师处理后续事宜,但需要了解的是,许多移民申请律师并不办理诉讼案件。面对错综复杂的诉讼流程和程序,具备相关诉讼经验的律师更熟悉应对策略,能够在关键时刻代表客户与政府抗衡,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投资人需确保向移民局提供准确的地址。项目失败后,与申请相关的RFE或NOID,或者是上庭通知(NTA),都会第一时间寄往投资人的居住地址。同时,投资人应配合自己熟悉EB-5及移民诉讼的流程的律师团队来撰写回应,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说明和证据。


如果项目出现无法补救的情况,导致投资人的I-829申请最终被拒,投资人仍有权利提交I-290B提出上诉或复议动议,要求移民局对申请做出重新考量。在这里我们需提醒各位投资人的是,在当前的移民政策下,I-290B申请期间的投资人也会有收到NTA的可能,投资人应提前做好上庭的准备。我们也将在后续的文章中,对此情形做出详细的分析。


EB-5投资移民项目失败后的应对,不仅是文书问题,更是法律策略问题。投资人不应被动等待结果,主动出击,尽早和专业移民诉讼律师团队讨论应对的方案。如果您在EB-5申请上需要任何帮助,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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