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日)美国股市开盘前,瑞幸咖啡(NASDAQ: LK)官方发布公告,承认其初步的内部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涉及虚假交易相关的总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22亿元,相关的费用和支出也相应存在虚报事实;并表示公司董事会已经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此次内部调查。
早在今年1月底,浑水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就曾发布对瑞幸咖啡的做空报告,该报告中指出,瑞幸咖啡在财务及运营数据等方面存在造假欺诈行为,包括:夸大门店销售量、虚增商品净售价、虚报广告支出等行为,以营造出单店盈利的假象。瑞幸咖啡随后在二月初发布公告,坚决否认报告中的所有指控,并指出其论证方式存在缺陷,内容均基于无根据的推测和对事件的恶意解释。
今天瑞幸咖啡突然发布公告,一改之前的否认态度。这一迅速转变使得瑞幸咖啡股票在盘前就一度重挫超过80%;截至今天上午11时,瑞幸咖啡股票已触发6次熔断。
内部调查初步阶段情况
瑞幸咖啡此次成立的内部调查特别委员会由董事会的三名独立董事肖恩先生,朴天若先生和魏源宗先生组成,邵先生担任董事长。特别委员会已就内部调查任命独立顾问,包括独立法律顾问和法务会计师。目前,内部调查正处于初步阶段。
据悉,特别委员会今天向董事会反馈的调查关注点显示:从2019年第二季度开始,公司首席运营官兼董事刘建先生以及向他报告的几名员工存在不当行为,包括作假交易情况。特别委员会建议就此采取相应临时补救措施,包括要求刘健先生和涉嫌不当行为上述员工停职,并且中止瑞幸咖啡与涉及已确定虚假交易的相关方的合同和交易。目前,董事会已接受特别委员会上述建议且付诸实施;并表示瑞幸咖啡将对涉及不当行为的个人采取一切适当的行动,包括法律行动。
对于内部调查初步阶段已公布的涉及造假金额人民币22亿元,目前还未经过特别委员会及其顾问或公司的独立审计师的独立验证,或将随内部调查的后续进行而发生变化。目前,瑞幸咖啡还在对其财务报表的整体财务受不当行为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瑞幸咖啡面临的法律追责
瑞幸咖啡自被质疑财务数据造假欺诈以来,美国已有多间律所对其提起集体诉讼,控告其所做出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违反美国证券法;并表示,于去年11月13日至今年1月31日期间,购买过其股票的投资者,如有意追回损失,可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项下规则,对股票发行人提出民事诉讼。
另外,依据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对于公众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情况,监管部门将分别对财务造假责任人、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法律问责;同时,法案规定美国监管者对根据财务造假的违法行为判处的罚款、没收资金和刑事罚金均被纳入公平基金中,全部用以赔偿给投资者。
同时,瑞幸咖啡虽在在纳斯达克上市,但依据中国3月1日以来实施的新《证券法》,其将可能也受到中国法律的相应追责。新《证券法》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据此,若中国境内投资者因瑞幸咖啡的运营财务数据误导产生损失,同样可能向其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瑞幸咖啡曾在上述财务造假周期后进行过证券发行,该行为是否涉嫌欺诈发行还有待进一步验证。依照新《证券法》,对于欺诈发行的处罚也更为严格: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实行定额罚款的,由原来规定的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二百万元至二千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等。
瑞幸咖啡将面临的对于伪造交易数据,甚至涉嫌欺诈发行的法律追责情况,还有待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进一步调查认定;同时,也将受到中美投资者所采取的法律行动影响,最终结果还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