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Matthew Kolodziej

H-1B中签难,绿卡遥遥无期?或许还有L1到EB-1的移民途径可供选择

受新冠疫情影响,美国移民局的地方办公室暂停开放,恢复办公日期延长至5月3日,而移民局对各类申请的审理依然在进行中。近日,我所杰出人才移民申请传来了好消息——客户的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成功获批。

(截图来自移民局官网案件查询系统)

EB-1杰出人才移民,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此项移民是美国为一些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申请者提供的移民方式。根据申请人行业领域,该类别签证可分为三类:EB-1A(杰出人才), EB-1B(研究人员、教授),EB-1C(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较于其他种类职业移民签证,EB-1的排期时间较短,因而节省了很多精力和时间。

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详细整理了这则EB-1C成功案例,来帮助大家更具体地了解EB-1C的申请资质。

EB-1C客户背景介绍

客户W女士在餐饮业的经营管理上有着十余年的丰富经验。十余年前,W女士于上海创立餐饮公司,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在国内几大主要城市拥有多家分店,并连续多年被评选为上海米其林推荐餐厅及“黑珍珠”上榜餐厅。W女士在国内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并管理多级下属和各家分店的经理。同时,国内母公司积极寻找海外扩张机会,顺利在美国纽约创立子公司并在曼哈顿繁华地段租下店铺。W女士在我所的协助申请下,通过L-1高管签证入境美国,调派到美国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负责美国公司的人员招聘管理及统筹运营等事宜。

在W女士的精心管理下,美国子公司顺利在纽约开设了第一家餐厅,优雅的用餐环境和悉心烹饪的菜品使得餐厅在开业后的短时间内获得了多方的认可,并被《纽约时报》、《纽约客》等多家美国知名媒体报道。餐厅凭借良好的口碑在短短几年内积累了一大批忠实顾客,成功入选米其林指南,并在纽约开设了分店。

随后,我所的专业律师团队为W女士进行了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几年来公司良好的运营状况,以及在餐饮业内取得的成就,使W女士的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顺利得到移民局的批准。

如何利用申请人的背景获得批准?

移民局官方对EB-1C申请人的要求只比L-1多了一条:美国公司必须成立并投入运营一年以上。因此,EB-1C考察的点也更加侧重于美国公司的实际运营。EB-1C申请需要递交一系列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海外母公司和美国子公司均正常运作,同时作为高管的申请人对公司的管理起主要指导作用。

我所律师和W女士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后,共同准备了银行证明、会计报告、商业合同等一系列证明公司正常运营的文件材料。此外,我们充分挖掘了W女士的背景,发现其在餐厅经营过程中,在设计装修、餐具挑选、菜品研究等方面均亲自进行严格把关;此外,餐厅收到知名媒体及权威餐饮评审机构的肯定,也证明了作为高管的W女士在餐厅经营管理上的杰出能力。这些闪光点在W女士的移民申请上起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在团队的精心准备下,W女士的EB-1C申请在零补件的情况下顺利通过。

同时,W女士EB-1C申请的成功获批,展示了从L-1签证转为EB-1C的跨国高管移民途径,也是许多跨国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会选择的移民方式。跨国企业高管在获得L-1身份后,登陆美国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管理工作再去进行EB-1C移民申请,尽管期间需要一定年份的积累和等待,但也是一条确实可实现的途径。

此外,EB-1杰出人才移民申请的条件具有较大的个体差异性,很难根据规定条件一概而论。因此,我所在此提醒各位申请人,如果您有意愿申请该类别签证,请尽早联系专业律师,针对您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DSC_2100.jpg

Request for a 
free consultation now!

One of our dedicated team members will contact you promptly to provide the support you need.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