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两项行政命令,宣布将在45天后禁止任何美国个人及企业进行与TikTok(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和微信(及其母公司腾讯)相关的任何商业交易,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及美国国民的私人数据安全。
行政令规定的45天期限将至,今天(9月18日),美国商务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宣布对于以上行政令的更新,明确了其中将被禁止的“交易”。本次声明中指出,尽管微信和TikTok对美国构成的“威胁”不尽相同,但它们都从用户那里收集大量数据,包括网络活动,位置数据以及浏览和搜索记录等;这导致使用微信和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了不可接受的风险。
(截图来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自2020年9月20日起,以下与微信或TikTok相关的交易将被禁止:
美国线上移动应用程序商店为微信或TikTok的移动应用程序、组成代码或应用程序更新,提供发布或维护等服务;
通过微信移动应用程序提供的服务,在美国境内进行资金转移或支付处理。
今日的更新中同时声明了对于以下交易的禁令,将于2020年9月20日起针对微信执行,于2020年11月12日起针对TikTok执行:
为其移动应用程序在美国实现其功能或优化,所提供的任何互联网托管服务(internet hosting services);
为其移动应用程序在美国实现其功能或优化,所提供的任何内容分发网络服务(content delivery network);
为其移动应用程序在美国实现其功能或优化,所提供的任何直接签约的或安排的网络传输或对等服务(internet transit or peering services);
在美国境内开发和/或可访问的软件或服务中,使用其移动应用程序的组成代码、功能或服务。
此外,声明中指出:与微信或TikTok相关的其他任何禁止性交易都可能在未来被发现并确定。如果美国政府确定微信或TikTok的违法行为被该行政命令范围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以某种方式复制,则总统有权考虑是否增设其他适当的命令来应对此类行为。另外,总统已规定,TikTok若在11月12日前解决由其造成的“国家安全问题”,则此命令中对其的禁令将被取消。
(截图来自联邦公报官网)
执行细则已于今早发送至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预计于9月22日正式发布,其中说明了如何确定被禁止的交易行为,以及如何解决涉及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中,由微信和TikTok构成的威胁和国家紧急情况。
目前,TikTok母公司字节跳动与美国公司甲骨文(Oracle)就TikTok在美业务的交易仍在谈判中。上周,TikTok向美国财政部提交的交易方案中说明,将由甲骨文作为其技术合作伙伴,但甲骨文不能完全拥有TikTok或其主要算法的所有权。这一交易方案引来美国国会的诸多反对声音。因此,该交易能否达成,并最终说服总统特朗普该方案可以解决“安全问题”并使其撤销禁令,还是个未知数。
对于微信及其母公司腾讯而言,目前该禁令的影响尚在一定范围内,并不会对其在美国以外国家,以及其他业务领域的服务造成影响,包括:中美跨境公司应用微信在中国开展的业务,腾讯在游戏等领域的业务等。
“微信用户维权”诉讼始末
总统行政令在发布后两周左右,便受到了挑战,原告在诉状中指出该总统行政令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诸多条款。总统行政令中对于禁令范围不够明确,不满足于宪法中对立法的要求;且该行政令一旦执行势必对广大华人微信用户造成严重影响,并有违于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随后一周,原告向法院递交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动议,以阻止总统令的正式执行。
法官通常基于以下四点因素决定是否发布初步禁止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
原告在实质上胜诉(success on the merits)的可能性;
不准许初步禁止令是否会造成无以弥补的损失;
法院发布初步禁止令对原被告双方的影响程度(balance of harms);
发布初步禁止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
随后,美国司法部针对上述原告发起的禁止令动议作出抗辩,指出该动议中无法证明“不准许初步禁止令将可能造成无以弥补的损失”这一条件。因为原总统禁令中并未对限制范围做出明确声明,原告也就无从知晓所谓“无以弥补的损失”。
今天(9月18日),随着美国商务部新发声明的公布,总统行政禁令的适用范围被进一步明确,从而对此前诉讼双方提交的诉状、抗辩和答复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今天下午的听证会后,双方律师将再次依照新公布禁令内容提供新证据,以供法官对初步禁止令动议进行决定。下一场初步禁止令听证会将在太平洋时间明天下午1:30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