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Matthew Kolodziej

STEM OPT的这些隐藏福利,你还不知道吗?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于今年1月发布消息称,美国政府扩大了F-1 STEM OPT项目所包含的学科范围,将22个新专业纳入了STEM专业列表。此外,美国移民局对STEM专业学生的O-1A杰出人才工作签证申请及绿卡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发布了两项最新指引。


此次STEM OPT涵盖专业领域的扩充,及相应人才签证申请标准的放宽,是美国政府意图吸引和留住STEM专业人才,增加美国在经济和科技领域竞争力的举措之一。我所移民部合伙人科洛杰律师也在今天(2月16日)为STEM OPT申请人带来了新政专题讲座,对大家的疑问和困惑进行了深入讲解。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节选了几个在讲座中提出的关键问题,与各位STEM OPT申请人一起分享。


Q1:最新的STEM专业列表可在哪里查找?


申请人可登录美国国土安全局官网查看最新STEM专业列表,对自己的专业进行查询确认。


Q2:受雇于外包类公司是否会影响STEM OPT申请?


移民局在对STEM OPT延期申请条件中,不建议学生在STEM OPT延期阶段为外包公司工作。同时,移民局对STEM OPT延期申请保留了实地考察(Site Visit)的权力,以确认STEM OPT员工是否在雇主处工作。


确认雇佣关系是否真实且符合规定,是移民局对STEM OPT延期申请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移民局会通过多种方式的考量,来确认雇佣关系和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属实。因此,申请人应特别注意是否受雇于移民局所定义的外包类公司,切勿捏造工作内容及雇佣关系,否则极有可能会造成STEM OPT延期申请被拒绝。


Q3:受雇于外包类公司,且雇主同意sponsor H-1B,被批准的概率大吗?


受雇于外包类公司的员工,在进行H-1B申请时,需向移民局提供详细的文件,包括在第三方工作场所工作的劳工合同和工作行程细节,以证明其员工在第三方工作场所工作时,依旧与提交H-1B申请的雇主维持合法的雇佣关系。


Q4:在STEM OPT期间,是否可以Contractor形式进行工作?


不可以。移民局在审理STEM OPT申请时,需要经过多方考量来确认申请人与其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真实存在。若申请人以Contractor形式进行工作,通常无法明确证明其与雇主之间真实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在STEM OPT的申请上存在一定风险。


Q5:美国移民局会经常对STEM OPT申请发出补件(RFE)通知吗?


相较于普通OPT申请,移民局对STEM OPT的申请要求更为严格,通常会非常关注公司是否对申请人有具体的培训计划(Training Plan),工作内容是否与申请人的专业背景直接相关,以及申请人过往身份维持是否合规。因此,在准备STEM OPT申请前,申请人需充分了解STEM OPT的申请条件,辨别雇主资质是否符合申请要求,才能提升申请的成功率,降低被RFE的概率。


Q6:如果所学专业在毕业后(如在第一阶段OPT期间),被包括为STEM专业,是否可以申请STEM OPT延期?


可以。若学生的所学专业在其取得学位之后成为了STEM专业,其可按要求申请未使用的OPT延期部分。需注意,申请使用OPT延期应在学位取得后的10年内,且申请人当前处于OPT期间。


Q7:在STEM OPT期间进行H-1B申请,应选择境内身份转换,还是在境外领馆重新申请签证?


两者都可,但需要与公司商量确认。如果申请人仍有较长的STEM OPT时间可用,其H-1B申请中选择境外身份转换并顺利获批后,可以自主选择从F-1身份转换成H-1B身份的时间,即可在OPT时间全部使用完之后再转换为H-1B身份。此类申请人可选择在美合法身份失效前的任一时候出境,在境外美国使领馆申请H-1B签证并入境美国激活H-1B身份。入境的第一天即为H-1B的正式生效日期。


Q8:如何准备O-1签证及绿卡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


O-1签证申请的准备流程相对繁复,具体申请标准会因申请人所在具体行业领域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申请材料的准备万变不离其宗,主要目的都是为了证明申请者在其业界的的个人杰出性。计划进行O-1签证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尽早和律师沟通,并在工作过程中注意相应资料的整理收集,为日后申请提前做好准备。


同理,在进行绿卡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时,在满足基本条件之外,申请人还需提交一系列国家利益贡献证明。建议申请人应在准备阶段与律师密切沟通合作,通过精心准备的材料文件和精准的语言表述,来证明申请人的专业性如何为美国的国家利益做出贡献。


若您在STEM OPT申请上存在任何疑问,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或致电347-897-6199。您也可以联系我们了解新财年H-1B申请的最新政策和时间节点,与专业律师提前沟通制定适合自己的申请方案!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DSC_2100.jpg

Schedule a 
free consultation now!

In-person consultation is now available on Tuesdays and Thursdays.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