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29新规落地:附属申请人可独立于主申请人递交
主申请人不提交I-829,配偶和子女还能拿永久绿卡吗?
可以。新规明确,即便主申请人不提交I-829申请,符合条件的配偶、前配偶以及子女依然有机会独立递交I-829。主申请人的个人选择不会直接剥夺家属申请永久绿卡的机会,但家属仍需证明自己符合永久绿卡的申请条件。
离婚或子女年满21岁、结婚,还能纳入主申请人的I-829吗?
可以,也可以独立递交。持有临时绿卡期间离婚的,主申请人仍可在前配偶保留临时绿卡资格的前提下将其纳入自己的I-829,前配偶也可自行单独递交;临时绿卡有效期内年满21周岁或结婚的子女,同样可由主申请人纳入申请,或由子女选择独立提交。
主申请人离世,家属应如何递交I-829?
配偶和子女拥有灵活选择,既可以各自单独递交I-829,也可以合并在同一份申请里提交。主申请人离世是家属无需各自单独申请的例外情形。
家属单独递交I-829的时限是什么?
需在主申请人对应的申请窗口期内提交,即主申请人取得临时绿卡满两周年前的90天内。特殊情况下,USCIS也可能酌情接受符合规定的迟交申请。
美国移民局(USCIS)9月30日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了EB-5投资移民申请费用调整最终规则,将于2026年11月30日正式落地实施。这次新规除了调整各类申请费用,还对I-829永久绿卡申请规则做出了重要解释,明确了当主申请人出现各类变故时,附属申请人所享有的申请权利。
依据法规框架,正常情况下主申请人在提交I-829永久绿卡申请的时候,可以把配偶与子女一并纳入同一份申请;如果主申请人的I-829未包含家属,配偶和子女原则上就要各自单独提交申请,主申请人离世的情形除外。家属的申请原则上需要在主申请人对应的申请窗口期内提交,即主申请人取得临时绿卡满两周年前的90天内。特殊情况下,USCIS也可能酌情接受符合规定的迟交申请。

新规对常见的几种家庭变故的处理方式做了清晰说明:
如果主申请人不幸离世,配偶和子女拥有灵活选择,既可以单独递交I-829,也可以合并在同一份申请里提交;
如果在持有临时绿卡的期间夫妻离婚,主申请人依然可以在前配偶保留临时绿卡资格的前提下,将其放进自己的I-829申请,也可以由前配偶自行单独递交申请;
在临时绿卡有效期内年满21周岁或是结婚的子女,主申请人可以将其纳入自己的申请,也可以由子女选择独立提交I-829。
此次新规进一步明确,即便主申请人不提交I-829申请,符合条件的配偶、前配偶以及子女,依然有机会独立递交I-829。主申请人的个人选择不会直接剥夺家属申请永久绿卡的机会。但家属仍需遵守原本主申请人对应的递交时限,且需要证明自己符合永久绿卡的申请条件。
整体来看,新规进一步明确了附属申请人在特定情况下独立递交I-829的权利,使其申请程序不再完全依赖主申请人是否提交I-829。新规生效之后,相当于为EB-5家庭增添了一层重要保障。一旦主申请人遭遇离婚、身故,或是选择放弃绿卡、不提交I-829等状况,符合资格的家属依旧有机会独立完成I-829申请,拿到永久绿卡。
需要按照新规提交I-829申请的家庭,建议结合自身申请时间线、项目留存材料等,提前和移民律师规划递交方案。如果您需要任何相关帮助,欢迎与我们预约EB-5投资移民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