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Matthew Kolodziej

剩余23天,符合申请条件的你千万别错过本月申请机会!

美国国务院于9月末公布的2020年10月移民排期表中,职业移民排期表B出现久违的大幅前进。自2020年10月起,职业移民申请人可依照表B提交身份调整申请。其中,职业移民排期表B中,EB-3排期已经远超EB-2排期20个月。

在EB-3表B排期大幅前进的情况下,不少EB-2申请人希望通过递交降级申请,利用EB-3的表B排期,来提前完成身份调整申请。为了使广大职业移民申请人把握此次排期前进的优势,尽快提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我所商业移民部合伙人科洛杰律师,于美东时间昨天(10月7日)下午一点,为各位申请人带来了一场专题线上讲座。

讲座中,科洛杰律师向各位申请人解释了从EB-2到EB-3的降级申请的基本流程和要求,降级申请的优势,以及降级申请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细心解答了各位参与者的提问。在今天的文章中,我们将这一次的线上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和回顾,给各位考虑进行降级申请的职业移民申请人一个参考。

降级申请的基本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部分EB-2申请人可通过仅重新递交一份EB-3的I-140申请及相关文件来实现“申请降级”,而无需再经历漫长的PERM申请流程。申请人在进行这一降级申请流程时,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申请人EB-2的PERM和I-140已获批;

  • 提交EB-2到EB-3降级申请的雇主与原先递交PERM及I-140的雇主一致;

  • 该降级申请仅限于基于PERM程序获得的I-140批准,NIW申请人不能够进行EB-2降级申请。​

在递交降级申请时,申请人需重新填写I-140表格,并同时准备I-944公共负担表格,劳工许可,公司雇佣证明及职责介绍,近期工资单等一系列材料。因无法预计EB-3表B排期优势是否能够持续至下一月及表B是否将在11月继续开放,因此,若想利用当前EB-3排期前进优势的申请人,必须在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寄到移民局。需要注意的是,新递交EB-3降级申请时不能同时申请加急审理,部分特例情况除外,请联系专业移民律师进行确认。

降级申请的优势及风险有哪些?

申请人在递交EB-3降级申请时,若申请人的优先日在职业移民排期表B中EB-3排期之前,申请人可同时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I-765工卡申请以及I-131回美证申请,申请人的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的也可同时递交申请进行审理。

此外,若申请人降级至EB-3的I-140申请已经获批,且I-485申请递交满180天后,其可以更换其他与原申请中相似职能的工作,且新雇主无需为申请人提交新的I-140申请。

通常,降级申请的I-140申请是否获批,并不会影响原先已获批的EB-2 I-140申请。一般而言,申请人的职责、薪水及资格条件未发生改变,EB-3的I-140申请可顺利获批。而在这其中存在的风险是,移民局审理标准可能会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到EB-3 I-140申请结果,也有较小概率对已经批准的EB-2 I-140申请造成影响的可能。

降级申请的常见问答

Q1:EB-2的优先日在2018年6月及以后,是否也可进行降级申请?

优先日未到EB-3表B排期(10月排期:2018年6月1日)之前的申请人同样可以进行降级申请,即再递交一份EB-3 I-140申请,但无法同时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因此,这一情况下进行降级申请并不能把握表B排期优势提前完成身份调整申请。

Q2:降级申请的整个过程大约需持续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降级申请的整个过程大约需要6个月。

Q3:申请人降级申请的I-140处于审理期间,而EB-2排期前进至优先日期,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新EB-3 I-140申请并不会影响原有的EB-2申请,已获批的EB-2 I-140仍然有效。若降级申请期间,EB-2排期前进至申请人优先日期,申请人可通过专业律师通知移民局,将I-485申请重新关联(relink)至EB-2申请。

EB-2至EB-3的降级申请中,不同申请人的案情不同,所需注意的事项也非常繁杂。我们建议各位申请人在考虑进行降级申请前,咨询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合理把握申请时机,并有效避免潜在风险。若您在降级申请中存在疑问,或需要任何帮助,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標記:

JLG伯盛仲合24小时客服微信.png

扫码添加微信客服,
即刻获取专属咨询!

​或微信搜索关注“纽约贾律师”公众号,
及时获取最新动态。

jialawgroupwebpayment.png

​媒体平台

Instagram.png
Facebook.png
social-wechat-circle-512.png
Linkedin.png
YouTube.png
weibo-icon.png
E-Verify_Logo_4-Color_CMYK_LG_JPG.jpg

E-Verify® is a registered trademark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Pursuant to the amendments to the New York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 governing attorney advertising in New York, this website may constitute advertising. Viewers of this website are advised that: Prior results do not guarantee a similar outcome. Attorney Advertising © 2021 Jia Law Group P.C. All Rights Reserved.

Icons made by Freepik from www.flaticon.com

办公地址

纽约华尔街总部

88 Pine Street 18th fl

New York, NY 10005

347 - 897 - 6199

加州尔湾分部

8 Corporate Park, Ste 300

Irvine, CA 92606

949 - 430 - 6329

纽约法拉盛办公室

136-20 38th Avenue, Ste 3B

Flushing, NY 11354

646 - 600 - 6566

​新加坡办公室

331 North Bridge Rd, Level 22 & 23 

Singapore 188720

​多伦多办公室

揭幕在即...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