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Jason Jia

EB-5投资移民新标准正式实行,投资者还有什么其他选项?

EB-5投资移民项目新规则于今日(2019年11月21日)正式开始实行。这是EB-5投资移民项目自1993年以来的第一次重大改革,请点击此处了解具体修订内容。新规则将大幅度提高投资门槛,不少投资者会被拒之门外。那么对于想在美国投资创业,却又无法满足新标准的外国投资者,这里向大家介绍E-2签证作为您的备选方案。

E-2投资签证

E-2签证是美国签发给与美国维持通商及通航条约国家的一种投资签证,申请人可持此签证赴美发展或管理其已投入实质资金的企业。申请人可以与其家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论国籍)一同申请E-2签证,并获得工作许可。

E-2签证的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必须具有条约国国籍;

2. 申请人的投资必须是可观的投资,且申请人在投资项目中扮演重要角色(有商业控制权,占股比例51%及以上);

3. 申请人必须到美国发展或管理他的企业。

E-2签证的优势:

1. 没有名额限制,无需排期;

2. 审批速度快;

3. 可无限延期(E-2身份一般首次有效期限是2年,但只要投资者的公司处于正常运作,其收入超过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E-2身份即可无限期被延长);

4. 拥有E-2身份的申请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取得工作权限;

5. 与E-2投资人同国籍的符合条件的员工也可以申请E-2签证。

符合申请条件的条约国及地区: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韩国、瑞典、英国等,更多条约国及地区请点击此处进行查看。

在如今EB-5投资门槛大幅提高即将成为现实的情况下,E-2签证不乏为“曲线救国”的一个极佳选项,为您获得赴美创业经商的合法身份。如想了解E-2签证申请经典成功故事,请点击阅读《落地美国市场,新创业者们这样做!

若您在海外投资及签证方面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点击此处与专业律师预约咨询。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標記: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扫码至微信公众号,
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或微信搜索关注“纽约贾律师”,
及时获取最新动态。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