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签证新规进入最终审查阶段,留美学生身份规则即将大变
- Jia Law Group
- 5月8日
- 讀畢需時 4 分鐘
当前,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已向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提交一项最终规则草案,正式进入最终审查流程。此番新规拟彻底调整F类国际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I类境外媒体代表签证持有人的在美合法停留期,改为固定期限。
若新规顺利通过审核,这项最终规则将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正式发布,并在发布后的30至60天内生效。
新规核心内容
如果这项最终草案按现有版本敲定落地,那么F、J和I类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在入境美国后,将不再按以往的“身份有效期(D/S)”自动停留,而是被赋予固定的居留期限。与其它非移民身份持有人一致,若这类人群需延长在美时间以完成学业、工作任务或交流项目,必须主动提交I-539身份延期申请。
同时,新规还将调整F、J、I类身份非法滞留时长的起算规则。现行政策下,只有在美国移民局(USCIS)或移民法官正式裁定当事人违反非移民身份规定后,才开始累计非法滞留时间;而新规落地后,此类人群的合法居留期限一旦届满,可能将自动开始累计非法滞留时间。
除为上述三类签证设置固定入境居留期限外,这项最终规则还计划对相关项目细则作出调整:
缩短F-1学生宽限期:现行F-1学生完成学业或实习后,可享有60天离境、申请延期或转换身份的宽限期(Grace Period),新规拟将其缩减至30天。
限制F-1学生转专业与学制变更:本科阶段的F-1留学生在入学首年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专业或学历层级,仅在院校关停、自然灾害导致长期停课等特殊不可抗力情形下,经美国移民海关执法局(ICE)的学生及交流访客项目(SEVP)特批后方可例外;F-1学生在研究生阶段则完全禁止更换专业、学习项目及学历层级。此外,留学生完成某一学历阶段学业后,不得再以F-1身份申请同等层级或更低层级的课程项目。
延期申请审批期间的出入境规则:F、J、I类签证持有人若在延期申请审批期间出境后再入境,将依据入境时提交的文件判定居留权限:既可能按原剩余居留期获准入境,也可能按待审批延期申请的时长获批。若按原剩余期限入境,已提交的延期申请不会因出境视作作废;若按申请延长的期限入境,则原有待审批的申请将被认定为无需继续审理而自动作废。
身份转换待审批期间的出入境规则:申请人在身份转换申请审批期间离境美国,其申请将直接被视作自动放弃。
明确I类媒体签证适用范围:新规将清晰界定境外媒体代表的资质门槛:申请主体所属境外媒体机构必须总部设于海外,且主营业务为常态化新闻采编、内容制作与资讯发布。同时明确,以娱乐为目的的演艺活动、真人秀节目参演等行为,均不符合I类签证的申请资质要求。
此外,草案在原本的公示阶段拟废除移民官员审理I-129非移民工作签证延期申请时,需参考过往已批准的完全一致的I-129申请的规则。目前暂不确定最终版法规是否保留此项条款,有消息显示,国土安全部或将通过另行制定新规的方式单独推进这一调整。
给F/J/I签证持有人的提示
当前,这项新规仍处于最终审查阶段,尚未生效,但政策方向已经明确,签证身份管理机制正在从D/S转向“固定停留期限+主动延期申请”的模式。一旦新规按草案正式落地,不仅会给F、J、I类签证持有人带来全新的合规义务与流程约束,也将大幅增加院校、交流项目主办方及相关雇主的行政管理与合规责任。
与此同时,移民局收到的非移民身份延期申请数量或将大幅激增,进一步加剧当前本就积压严重的案件审理延误问题。
我们将在未来30至60天内重点关注《联邦公报》上的政策正式发布情况,以及最终的条款变化,第一时间为各位签证持有人带来最新消息。
如果您在美国移民申请及身份维持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