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 Matthew Kolodziej

倒计时!H-1B电子注册即将开放,这些雷区要避开

2024财年H-1B电子注册将从美东时间明日(3月1日)中午12时(美西上午9时)正式开放,雇主或授权律师可开始为每位H-1B受益人(员工)填写并提交电子注册信息,直至美东时间3月17日中午12时(美西上午9时)截止。


在电子注册窗口关闭后,移民局会尽快完成注册数量统计和抽签程序,并于美东时间2023年3月31日结束前公布抽签结果。届时,雇主或授权律师可通过注册系统查询注册状态。


在新财年H-1B电子注册系统即将开放之时,我们将选取电子注册系统操作中的一些关键点,及常见疑问,向各位申请人做一个说明。


电子注册系统操作关键点


常见错误之一:选错账户类型


未曾在移民局电子系统中创建过H-1B注册用账户,或无法登录已有账户的雇主,需在电子注册系统里新创建一个账户,设置登录的邮箱和密码并进行验证。随后,在选择账号类型的页面,所有进行H-1B线上电子注册的雇主必须选择第三个账号类型:I am an H-1B registrant。

(截图来自移民局官方指南)


常见错误之二:重复提交注册


同一雇主只能为同一受益人提交一份电子注册申请。如果3月17日电子注册结束之后,移民局在系统中发现雇主为同一受益人提交了多份申请,该受益人的所有注册记录都将被移除。


移民局为雇主提供了电子注册查重功能(duplicate checker),来避免重复递交申请情况的发生。雇主可以通过该功能检查是否已在同一财年为受益人提交过电子注册,并在美东时间3月17日中午12时前在系统中删除重复申请记录,但10美元的注册费用不会退还。电子注册结束之后,则无法更正重复提交申请的错误。雇主也可保存H-1B电子注册记录的CSV文档用于筛查。


H-1B电子注册常见问答


Q1:公司有多个实体,每个实体是否需要单独进行账户注册?


每一个实体都必须单独进行账户注册,每个帐户都必须使用唯一的电子邮件地址。美国移民局不允许在多个注册账户中使用同一个电子邮件地址。


Q2:如果电子注册时因打字错误,导致受益人的信息与I-129申请表格上不相符,是否会对申请结果产生影响?


虽然移民局不会因为出现错别字就拒绝一份申请,但申请人有义务保证所有提交的信息都准确无误。


Q3:电子注册费用未付款成功,该怎么处理?


在电子注册费用支付失败的情况下,电子注册将无法完成。受益人的信息将在系统中被保持30天,雇主可在3月17日注册窗口关闭之前的任何时间再次进入系统完成付款。申请人请务必确保最后付款成功。


Q4:目前还没毕业,可以用硕士学位进行电子注册吗?


如果受益人在今年5月硕士毕业,但目前已有工作Offer,其可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情况下用硕士学位参与今年3月的H-1B电子注册。受益人被抽中后,在之后的H-1B申请材料中提交有效的硕士(及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即可。


Q5:护照过期,能申请H-1B吗?


对H-1B受益人而言,护照有效期会在一定阶段对申请产生影响。在电子注册阶段,申请人需要提供护照号码,护照的有效期对电子注册不会有太多影响;如果受益人的护照在H-1B审理阶段过期,美国移民局将很有可能发送补件通知(RFE),要求申请人补上有效的护照信息。


因此,我们建议护照即将过期的受益人,尽快向中国驻美大使馆申领新的护照(详细流程可登录大使馆官网了解),以免对在美身份转换、延长等申请产生影响。


此外,需要在境外申请H-1B签证再返回美国的受益人,需要确保自己的护照有效期在预计停留期的6个月以上。


Q6:雇主提交电子注册后,受益人能查询雇主是否确实已经完成注册了吗?


当雇主或代理律师为受益人完成电子注册并提交后,系统会生成一串由15个数字组成的确认号码(confirmation number),但受益人无法用该号码在移民局官网上查询电子注册的状态。


若受益人的电子注册被移民局抽中,移民局会向雇主及代理律师以邮件形式发送中签通知(selection notice)。在H-1B申请材料递交后,移民局会发放回执函(receipt notice),届时受益人可用回执函上的号码在移民局官网上查看自己案件的审理情况。


如果您在新财年H-1B申请方面需要任何帮助,欢迎点击此处与我们取得及时联络。我们也将持续关注2024财年H-1B申请的相关消息,及时为大家带来更新。

 

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本文全部内容的产权及版权归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如需转载本文内容或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联系marketing@jiaesq.com。

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反映您所属法律管辖地区的现行法律。本文内容不包含任何法律意见,且不能替代任何执照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读者与本文/本网站发表人之间不构成律师客户委托关系。读者应就具体事实及实际情况,向所属法律管辖地区、州或国家执照律师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本文内容依据其发表时最新信息所著,发表后文中所涉及法律条款或适用范围可能发生改变,请勿仅凭文中内容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扫码至微信公众号,
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或微信搜索关注“纽约贾律师”,
及时获取最新动态。

bottom of page